1886 年 3 月 30 日,在后来被称为“科文案”的案件中,加州最高法院根据 1879 年州宪法中保障加州大学立法独立的条款,宣布 1883 年和 1885 年的法案违宪,维持了科文的任命。换句话说,1879 年该州第二部宪法(至今仍然有效)的批准实际上剥夺了加州立法机关修改加州大学现有法规(包括 1878 年法案)的权力。这是塞拉努斯·克林顿·黑斯廷斯最后一次尝试塑造他所创办的法学院的未来。从那时起,黑斯廷斯法学院就一直保持着与摄政王的来之不易的独立性。科文案的讽刺之处在于,旨在保护加州大学的宪法条款的适用方式却阻止了该大学控制其第一所法学院。
相比之下,“附属学院”——旧金山的医学院、牙科学院、护理学院和药学院——通过书面协议隶属于加州大学,而不是通过法院判决赋予宪法重要性的法规。 20世纪初,附属学院同意在加州大学校长本杰明·艾德·惠勒(Benjamin Ide Wheeler)任期内自愿服从董事会的治理,因为加州大学董事会已经认识到共享加州大学品牌但大学没有真正控制权的独立实体存在固有的问题。虽然黑斯廷斯保持独立,但附属学院开始越来越多地相互协调,并在校长和董事会的监督下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其他官僚机构进行协调,并发展成为今天被称为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健康科学校区。
===非全日制法学院===
1899 年,黑斯廷斯董事会拒绝了董事会邀请其加入附属学院位于帕纳苏斯高地的新校区的邀请。 董事会不愿意将法学院从传统的市政中心位置迁出,但这注定了法学院又要经历五年的从一个临时地点到另一个临时地点的徘徊,从其成立到 1953 年永久校园启用,总共搬迁了 16 个不同的地点。
1900年,黑斯廷斯法学院成为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的27个特许成员之一。
黑斯廷斯法学院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加州大学的主要法学院,其目的是培养律师在该州从事法律实践,而伯克利校区的法理学系(后来成为法理学学院,然后是博尔特霍尔法学院,现在的伯克利法学院)旨在将法律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 这两所学校都是由一名教授在兼职讲师的协助下创办的,这些兼职讲师恰好也是执业律师。 20世纪初,伯克利开始迅速转型,聘请全职讲师和教授来教授大部分法律课程,但黑斯廷斯却没有这样做。 1903年5月伯克利开始授予法律学位后,伯克利迅速超越了黑斯廷斯,并将这所历史悠久的法学院推入了长期的严重衰落。 黑斯廷斯学院的入学人数从 1912 年的 …